1、醫院品牌的專有性
醫院品牌用以識別其他醫院的醫療服務或醫療產品。醫院品牌擁有者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享有品牌的專有權,有權要求其他醫院或者個人不能仿冒、偽造,這實際上也是醫院品牌的排他性。
2、醫院品牌的有形性
醫院品牌是多種因素的組合體,它之所以存在和傳播是建立在醫院為病患者或保健需求者提供了實實在在的、滿意的醫療服務,而且這些醫療服務真真切切地融合到活生生的人身上及其社會行為中,就像人們穿著名牌服裝、活動于社會各種場合中一樣。
3、醫院品牌的無形性
由于醫院品牌擁有者可以憑借品牌優勢更多、持久地獲得病患者及其家屬的信任和服務機會,可以利用品牌的市場影響力不斷發展,并通過醫療服務行為獲得經濟效益,自然就有品牌的價值。這種價值并不能像物質資產那樣用實物表示,但它能使醫院的無形資產迅速增大,并且可以作為病患者及其家屬選擇就診場所或環境的重要砝碼。
4、醫院品牌的表象性
任何品牌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載體上的,醫院品牌也有物質載體,需要通過一系列的物質載體來表現自己,使品牌形象化。品牌的直接載體主要是文化理念、文字(經典故事、管理制度、成果論文、新聞報道)、符號、圖案、醫院環境、醫療設施;間接載體主要有醫療服務產品的質量、知名度、美譽度、市場占有率、病患者首選率。沒有物質載體,品牌就無法表現出來,更不可能達到品牌的整體傳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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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醫院品牌的跨區域性
醫院品牌具有識別功能,代表一個醫院或代表一些醫療服務產品。醫院可以利用這些特點來展示品牌對市場的開拓能力,還可以幫助醫院利用品牌優勢突破地域限制吸引外地病患者。
6、醫院品牌的動態性
醫院品牌創立后,在其成長過程中,由于所處和周邊環境、專業醫療機構的不斷變化,非健康的病患者和保健需求者的不斷提高,醫院品牌也是變化的,可能擴大、提升,也可能縮小、降低。
7、醫院品牌的隔離性
形成一個醫院的品牌是醫院的醫療產品和服務多種因素的組合,但并不能說明該醫院所有的醫療產品和服務都有品牌價值,某些醫院專家性的醫療產品和醫療服務具有一定品牌價值,往往只是代表某醫院某個專家本人,但并不能直接為該醫院其他醫療產品和服務帶來醫療服務機會。
8、醫院品牌的風險性
對于醫院品牌的風險,我們醫院要有足夠的認識,因為有了一定的品牌,醫療服務的機會數量增多,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疑難病癥的復雜性自然增加,出現醫療糾紛或服務質量的機會也相應增加,如果因為一個病例的技術和服務質量等不到位,很容易形成負的品牌效應,這些都給醫院品牌的維護帶來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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